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操作指導規程 - 廣東鮀島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您的位置: 首頁 / 政策法規 / 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操作指導規程 www.gdtdzb.com中價協[2002]第016號一、總則 1.1目的 為了提高工程造價咨詢單位(下稱"咨詢單位")的業務管理水平,規范工程造價咨詢業務(下稱"咨詢業務")操作程序,明確咨詢業務操作人員的工作職責,保證咨詢業務質量和效果,特制定本操作指導規程。 1.2咨詢業務范圍 咨詢業務是指咨詢單位向委托人提供的專業咨詢服務,主要包括建設項目投資策劃、編制項目建議書與可行性研究報告、建設項目投資估算及建設項目財務評價;編制或審核工程概算、預算、竣工結(決)算、項目后評估;項工程中招投標策劃,編制或審核工程招標文件、招標標底、投標報價、施工合同;建設項目各階段工程造價的確定、控制及合同管理(含工程索賠的管理)、工程造價的鑒證、工程造價的信息咨詢及其它相關的咨詢服務。 1.3適用對象 取得工程造價咨詢資質、接受社會委托從事咨詢業務的咨詢單位。 二、一般原則和程序 2.1一般原則 咨詢業務的操作規程必須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及行業規定要求和相應的標準、規范、技術文件要求,體現公正、公平、公開執業原則,誠實信用,講求信譽。 2.2一般程序 咨詢業務操作可由業務準備、業務實施及業務終結三個階段組成。操作的一般程序如下: 1、為取得咨詢項目開展的各項工作,包括獲取業務信息,接受委托人的邀請,提供咨詢服務書等; 2、簽訂咨詢合同,明確咨詢標的、目的及相關事項; 3、接受并收集咨詢服務所需的資料、踏勘現場、了解情況; 4、制定咨詢實施方案; 5、根據咨詢實施方案開展工程造價的各項計量、確定、控制和其它工作; 6、形成咨詢初步成果并征詢有關各方的意見; 7、召開咨詢成果的審定會議或簽批確定咨詢成果資料; 8、咨詢成果交付與資料交接; 9、咨詢資料的整理歸檔; 10、咨詢服務回訪與總結; 11、咨詢成果的信息化處理。 三、操作人員配置 3.1咨詢單位技術總負責人 咨詢單位應設立獨立的技術管理部門和技術總負責人,負責對咨詢業務專業人員的崗位職責、業務質量的控制程序、方法、手段等進行管理。 技術總負責人的職責如下: (1)審閱重要咨詢成果文件,審定咨詢條件、咨詢原則及重要技術問題; (2)協調處理咨詢業務各層次專業人員之間的工作關系; (3)負責處理審核人、校核人、編制人員之間的技術分歧意見,對審定的咨詢成果質量負責。 3.2咨詢業務專業人員 參與咨詢業務的專業人員可分為項目負責人(造價工程師擔任)、專業造價工程師、概預算人員三個層次(對于較為簡單的咨詢業務,操作人員配置可適當從簡),各自的職責如下: 1、項目負責人 (1)負責咨詢業務中各子項、各專業間的技術協調、組織管理、質量管理工作; (2)根據咨詢實施方案,有權對各專業交底工作進行調整或修改,并負責統一咨詢業務的技術條件,統一技術經濟分析原則; (3)動態掌握咨詢業務實施狀況,負責審查及確定各專業界面,協調各子項、各專業進度及技術關系,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4)綜合編寫咨詢成果文件的總說明、總目錄,審核相關成果文件最終稿,并按規定簽發最終成果文件和相關成果文件。 2、專業造價工程師 (1)負責本專業的咨詢業務實施和質量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概預算人員的工作; (2)在項目負責人的領導下,組織本專業概預算人員擬定咨詢實施方案,核查資料使用、咨詢原則、計價依據、計算公式、軟件使用等是否正確; (3)動態掌握本專業咨詢業務實施狀況,協調并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4)組織編制本專業的咨詢成果文件,編寫本專業的咨詢說明和目錄,檢查咨詢成果是否符合規定,負責審核和簽發本專業的成果文件。 3、概預算人員 (1)依據咨詢業務要求,執行作業計劃,遵守有關業務的標準與原則,對所承擔的咨詢業務質量和進度負責; (2)根據咨詢實施方案要求,展開本職咨詢工作,選用正確的咨詢數據、計算方法、計算公式、計算程序,做到內容完整、計算準確、結果真實可靠; (3)對實施的各項工作進行認真自校,做好咨詢質量的自主控制。咨詢成果經校審后,負責按校審意見修改; (4)完成的咨詢成果符合規定要求,內容表述清晰規范。 3.3咨詢成果文件的質量控制程序 為保證咨詢成果文件的質量,所有咨詢成果文件在簽發前應經過審核程序,成果文件涉及計量或計算工作的,還應在審核前實施校核程序。校核人員和審核人員的職責如下: 1、校核人員 (1)熟悉咨詢業務的基礎資料和咨詢原則,對咨詢成果進行全面校核,對所校核的咨詢內容的質量負責; (2)校核咨詢使用的各種資料和咨詢依據是否正確合理,引用的技術經濟參數及計價方式是否正確; (3)校核咨詢業務中的數據引用、計算公式、計算數量、軟件使用是否符合規定的咨詢原則和有關規定,計算數字是否正確無誤,咨詢成果文件的內容與深度是否符合規定,能否滿足使用要求,各分項內容是否一致,是否完整,有無漏項; (4)校核人員在校審記錄單上列述校核出的問題,交咨詢成果原編制人員修改,修改后進行復核,復核后方能簽署并提交審核。 2、審核人員 (1)審核人員參與咨詢業務準備階段的工作,協調制訂咨詢實施方案,審核咨詢條件和成果文件,對所審核的咨詢內容的質量負責; (2)審核咨詢原則、依據、方法是否符合咨詢合同的要求與有關規定,基礎數據、重要計算公式和計算方法以及軟件使用是否正確,檢驗關鍵性的計算結果; (3)重點審核咨詢成果的內容是否齊全、有無漏項,采用的技術經濟參數與標準是否恰當,計算與編制的原則、方法是否正確合理,各專業的技術經濟標準是否一致,咨詢成果說明是否規范,論述是否通順,內容是否完整正確,檢查關鍵數據及相互關系; (4)審核人員在校審記錄單上列述審核出的問題,交咨詢成果原編制人員進行修改,修改后進行復核,復核后方可簽署。 3、每份咨詢成果文件的編制、校核、審核人員須由不同人員擔任。 3.4咨詢成果文件的簽發 凡依據咨詢合同要求提交的咨詢成果文件須由規定的造價工程師簽發。 四、準備階段 4.1簽訂咨詢合同 簽訂統一格式的咨詢合同,明確合同標的、服務內容、范圍、期限、方式、目標要求、資料提供、協作事項、收費標準、違約責任等。 4.2制訂咨詢實施方案 由項目負責人主持編制的咨詢實施方案一般包括如下內容:咨詢業務概況、咨詢業務要求、咨詢依據、咨詢原則、咨詢標準、咨詢方式、咨詢成果、綜合咨詢計劃、專業分工、咨詢質量目標及操作人員配置等。 該咨詢實施方案經技術總負責人審定批準后實施。 4.3配置咨詢業務操作人員 咨詢單位應為咨詢業務配置相應的操作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相應的各專業造價工程師及概預算人員。 4.4咨詢資料的收集整理 1、咨詢單位根據合同明確的標的內容,開列由委托人提供的資料清單。提供的資料應符合下述要求: (1)資料的真實性,委托人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可靠性負責; (2)資料的充分性,委托人按咨詢單位要求提供的項目資料應滿足造價咨詢計量、確定、控制的需要,資料要完整和充分; (3)委托人提供的資料凡從第三方獲得的,必須經委托人確認其真實可靠。 2、咨詢業務操作人員在項目負責人的安排下,收集、整理開展咨詢工作所必需的其它資料。 五、實施階段 實施階段包括項目前期及可行性研究階段、設計階段、招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結(決)算及項目后評估階段等五個階段以及其它相關咨詢業務。咨詢單位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可從事建設項目全過程或某階段的咨詢業務。 5.1項目前期及可行性研究階段工作規程 1、項目前期及可行性研究階段的主要工作 建設項目投資策劃、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含建設項目投資估算及建設項目財務評價)。目的是對擬建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對不同建設方案進行技術經濟比選及作出判斷和決定。 2、收集和熟悉有關咨詢依據 (1)國民經濟發展的長遠規劃,國家經濟建設的方針政策、任務和技術經濟政策; (2)項目建議書和咨詢合同委托的要求; (3)有關的基礎數據資料,包括同類項目的技術經濟參數、指標等; (4)有關工程技術經濟方面的規范、標準、定額等,以及國家正式頒布的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 (5)國家或有關部門頒布的有關項目前期評價的基本參數和指標。 3、咨詢成果文件的校審 (1)確保咨詢成果文件的真實性和科學性。咨詢單位在具備充分咨詢依據的基礎上,按客觀情況實事求是地進行技術經濟論證,技術方案比選,確保項目前期咨詢及可行性研究的嚴肅性、客觀性、真實性、科學性和可行性; (2)項目前期及可行性研究內容應符合并達到國家及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現行規定與要求,項目齊全、指標正確、計算可行。工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應、環境效益)分析方法正確,符合實際,結論可靠。 校審后的咨詢成果文件由技術總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簽發,并對其質量負責。 4、準確確定項目造價控制目標值 隨著項目建議書、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的不斷深入,咨詢單位所編制的投資估算應根據各階段特點不斷深化,并形成項目造價控制的目標值。 5.2項目設計階段工作規程 1、項目設計階段的主要工作 設計方案的技術經濟比選、價值工程分析、設計概算的編制或審查、施工圖預算的編制或審查、項目資金使用初步計劃的編制。目的是通過工程設計與工程造價關系的研究分析和比選,確保設計產品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2、收集和熟悉有關咨詢依據 (1)各設計階段設計成果文件及相關限制條件,包括項目可行性研究批文、建設項目設計所采用的技術與工藝流程、建筑與結構形式、技術要求、建筑材料的選用標準及項目所涉及的規劃、配套等限制條件; (2)編制或審核概算、預算所需的相關基礎資料,包括參考選用的定額、市場造價數據、相似項目技術經濟指標; (3)與項目有關的其它技術經濟資料。 3、咨詢成果文件的校審 (1)對不同建設方案應進行充分的技術經濟比選與優化論證,具有準確的分析與評價資料,確保所推薦的方案經濟合理、切實可行; (2)工程概算與預算編制的工程數量應基本準確、無漏項;概算與預算深度應符合現行編制規定,采用定額及取費標準正確,選用的價格信息符合市場狀況,計算無錯誤,經濟指標分析合理,計價正確; (3)概算與預算的咨詢成果文件內容與組成完整,應包括編制說明、總概(預)算書、綜合概(預)算書、單位工程概(預)算書及相關技術經濟指標和主要建筑材料與設備表;依據齊備,附表齊全,深度符合規定要求。 校審后的咨詢成果文件由規定的造價工程師簽發,并對其質量負責。 4、咨詢成果文件的各項計算書不對外印發,經校審簽署后整理齊全保存備查。 5.3項目招標階段的主要工作 1、項目招標階段的主要工作 策劃建設項目招標方式、編制招標文件(含評標方法及標準、實物工程量清單)、編制標底、提供評標用表格和其它資料、起草評標報告、起草合同文本并參與合同談判與簽訂。其目的是依據合適的建設工程招標程序,通過施工合同來確定工程的施工合同價。 2、收集和熟悉有關咨詢依據 (1)有關建設工程招投標的法律、規定、程序、要求等內容; (2)項目的實施要求,包括工程擬招標的方式、范圍; (3)編制招標階段咨詢文件所需的基礎資料與相關的設計成果文件(包括滿足招標需要的圖紙及技術資料),建設項目特殊條件等; (4)與建設項目招標工作相關的其它資料。 3、咨詢成果文件的校審 (1)確保整個招標階段的咨詢服務工作應在獨立、公平、公正、科學、誠信的狀態下開展; (2)建設項目招標方式、招標文件及施工合同應符合國家相關法規要求并滿足項目本身的特殊條件,確保擬采用的招標方式切實可行并能達到預期目標; (3)工程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的格式和種類應符合項目要求,內容構成齊全,所涉及的計價依據完備,工程價款的計量、計價及支付方式等清晰合理; (4)招標文件含工程量清單的,應有對應的工程量計算規則,清單分類合理,報價基礎上內容描述清晰明了、計量正確,清單表式齊備,深度符合有關規定; (5)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應在概算或施工圖預算的基礎上編制,內容應與招標范圍相一致,計價應考慮到項目的特殊條件及市場競爭狀態。內容一般應包括編制說明、工程量計算、市場單價、合價及其它相關的施工費用。標底應依法保密。 校審后的咨詢成果文件由項目負責人簽發,并對其質量負責。 4、所有涉及工程量清單或標底的計算書不對外印發,經過校審簽署后整理齊全保存備查。 5、咨詢單位應對合同圖紙登記編錄,并由專人負責保管,作為今后施工階段設計變更時調整工程造價的依據。 5.4項目施工階段的主要工作 1、項目施工階段的主要工作 工程款使用計劃的編制與工程合同管理、工程進度款的審核與確定、工程變更價款的審核與確定、工程索賠費用的審核與確定。其目的是以工程合同為依據,達到全過程確定與控制工程造價的目標。 2、收集和熟悉相關咨詢依據 (1)施工合同,特別是工程造價的計價模式、工程進度款的結算與支付方式等內容; (2)編制施工階段咨詢文件所需的基礎資料,包括設計圖紙與技術資料。合同計價的相關定額、標準等; (3)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溝通協調,并確定作為工程結算計價依據的相關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的程序與職責。 3、咨詢成果文件的校審 (1)工程款使用計劃應在合理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合同價款的基礎上編制,編制內容應與工程合同確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相一致,在設計或施工進度變化較大的情況下應按需進行動態調整; (2)工程進度款的審核與確定報告應符合施工合同相關支付條款的要求,所套用的計價基礎上應正確,工程量的核定應與施工進度狀況相一致,中期付款報告的簽發程序及時間應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工程變更與工程現場簽證審核的依據應充分,設計變更手續、簽證程序應齊全,內容與實際情況應相符,所選用的計價方式應合理并符合施工合同規定,工程變更的數量(包括核增與核減)應考慮全面。 工程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價格的審核與確定應由相關的專業造價工程師簽發,工程款使用計劃書、工程進度款審核報告(或付款證書)應由項目負責人簽發。 4、所有涉及工程量計算及計價的計算書不對外印發,經過校審簽署后整理齊全保存備查。 5.5項目竣工結(決)算及項目后評估階段工作規程 1、項目竣工結(決)算及后評估階段的主要工作 編制建設工程竣工結(決)算報告、竣工項目可行性后評估分析。其目的是反映建設工程項目實際造價和投資效果。 2、收集和整理核對相關咨詢依據 (1)建設工程項目的概況,包括名稱、地址、建筑面積、結構形式、主要設計單位與施工單位等內容; (2)項目經批準的概算或相關計劃指標、新增生產能力、完成的主要工程量等內容; (3)項目竣工驗收資料,包括經認可的竣工圖紙、相關施工合同文件、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設計變更、簽證材料及施工單位編制的竣工結算申請材料; (4)涉及項目后評估咨詢工作的,還需收集建設工程從開工起至竣工止發生的全部固定資產投資資料及投產后經濟、社會、環境效益資料; (5)若項目還存在收尾工程,則應明確收尾工程的內容、計劃完成時間及尚需的資金額度; (6)其它相關的咨詢服務依據資料。 3、咨詢成果文件的校審 (1)編制咨詢成果文件所需依據的完備性,成果結論的真實性和科學性; (2)項目竣工結(決)算應嚴格依據施工合同的規定執行,對工程量計算與計價、相關費用的核定、設計變更、工程簽證的手續齊全性及實際竣工項目狀況的一致性進行審核,確保計算無誤、計價正確、深度符合規定要求、計算和結論清楚、附表齊全; (3)項目工程財務決算及后評估報告應按竣工項目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進行匯總、分析,確保咨詢成果的嚴肅性、真實性和可靠性。 (4)咨詢成果文件應符合并達到國家及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現行規定與要求。審核后的咨詢成果文件由技術總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簽發,并對其質量負責。 5.6其它相關咨詢業務工作規程 1、其它相關咨詢業務的主要工作 包括投標報價書的編寫、工程造價的信息咨詢、工程造價的鑒證等內容。其目的是依據造價工程師的專業知識向委托人提供專業的技術咨詢服務,達到相應的咨詢成效。 2、咨詢單位應參照前述規程原則,依據委托咨詢的內容與要求由項目負責人在咨詢實施方案中制訂切合實際要求的業務操作規程。 六、終結階段 6.1咨詢成果文件的完備性 咨詢成果文件均應以書面形式體現,其中間成果文件及最終成果文件須按規定經技術總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或專業造價工程師簽發后才能交付。所交付的咨詢成果文件的數量、規格、形式等應滿足咨詢合同的規定。 6.2確定咨詢成果文件的完備性 在咨詢服務的終結階段,項目負責人應確定所交付的咨詢成果文件已滿足咨詢合同的要求與范圍,且所有咨詢成果文件的格式、內容、深度等均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規定的標準。 6.3咨詢資料的整理與歸檔 咨詢單位的技術管理部門應根據本單位的特點制訂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規定的咨詢資料收集、整理與留存歸檔制度。咨詢資料應在技術總負責人領導下,由項目負責人或專人負責整理歸檔。整理歸檔的資料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咨詢合同及相關補充協議; 2、作為咨詢依據的相關項目資料、設計成果文件、會議紀要和文函; 3、經簽發的所有中間及最終咨詢成果文件; 4、與所有中間及最終咨詢成果文件相關的計算、計量文件、校核、審核記錄; 5、作為咨詢單位內部質量管理所需的其它資料。 6、咨詢服務回訪與總結 大型或技術復雜及某些特殊工程,咨詢單位的技術管理部門應制訂相關的咨詢服務回訪與總結制度。回訪與總結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咨詢服務回訪由項目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回訪對象主要是咨詢業務的委托方,必要時也可包括使用咨詢成果資料的項目相關參與單位。回訪前由相關專業造價工程師擬訂回訪提綱;回訪中應真實記錄咨詢成果及咨詢服務工作產生的成效及存在問題,并收集委托方對服務質量的評價意見;回訪工作結束后由項目負責人組織專業造價工程師編寫回訪記錄,報技術總負責人審閱后留存歸檔。 2、咨詢服務總結應在完成回訪活動的基礎上進行。總結應全面歸納分析咨詢服務的優缺點和經驗教訓,將存在的問題納入質量改進目標,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與方法,并形成總結報告交技術總負責人審閱。 3、技術總負責人應了解和掌握本單位的咨詢技術特點,在咨詢服務回訪與總結的基礎上歸納出共性問題,采取相應解決措施,并制訂出針對性的業務培訓與業務建設計劃,使咨詢業務質量、水平和成效不斷提高。 6.5咨詢成果的信息化處理 咨詢單位技術管理部門在咨詢業務終結完成后,應選擇有代表性的咨詢成果進行項目造價經濟指標的統計與分析,分析比較事前、事中、事后的主要造價指標,作為今后咨詢業務的參考。 附則:術語解釋 1、預可行性研究:也稱初步可行性研究,是在投資機會研究的基礎上,對項目方案進行的進一步技術經濟論證,對項目是否可行進行初步判斷。 2、可行性研究:是通過對項目的主要內容和配套條件,如市場需求、資源供應、建設規模、工藝路線、設備選型、環境影響、盈利能力等,從技術、經濟、工程等方面進行調查研究和分析比較,并對項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進行預測,為項目決策提供依據的一種綜合性的系統分析方法。 3、建設方案的經濟評價:是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任務是在完成市場預測、廠址選擇、工藝技術方案選擇等研究基礎上,對擬建項目投入產出的各種經濟因素進行調查研究、計算及分析論證,比選推薦最佳方案。它包括財務評價和國民經濟評價。 4、可行性研究評估:根據委托人的要求,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礎上,按照一定的目標,由另一咨詢單位對投資項目的可靠性進行分析判斷、權衡各種方案的利弊,向業主提出明確的評估結論。 5、投資估算:是指在整個投資決策過程中,依據現有的資料和一定的方法,對建設項目的投資額進行估計。投資估算總額是指從籌建、施工直至建成投產的全部建設費用,其包括的內容應視項目的性質和范圍而定。 6、初步設計概算:是指在初步設計階段,根據設計要求進行的工程造價計算。它是初步設計文件的組成部分,由單位工程概算、單項工程綜合概算和建設項目總概算組成。 7、施工圖預算:是指在施工圖設計階段,根據設計要求進行的工程造價計算。 8、竣工結算:是指已完工程經有關部門點交驗收后,承發包雙方就最后工程價款進行結算。 9、施工工程標底:是由招標單位自行編制或委托具有編制標底資格和能力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代理編制,并作為招標工程在評標時參考的預期價格。 10、施工合同:是發包方和承包方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11、招標文件:是工程建設的發包方以法定方式吸引承包商參加競爭,擇優選取施工單位的書面文件。 12、投標報價書:是投標商根據招標文件對招標工程承包價格作出的要約表示,是投標文件的核心內容。 13、工程簽證:按承發包合同約定,一般由承發包雙方代表就施工過程中涉及合同價款之外的責任事件所作的簽認證明(注:目前一般以技術核定單和業務聯系單的形式反映者居多)。 14、工程進度款:是指在施工過程中,按逐月(或形象進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數量計算的各項費用總和。 15、工程造價鑒證:針對鑒證對象,由造價工程師依據鑒證目的和提供的資料,根據現行規定、合同約定,遵循工程造價咨詢規則和程序,運用工程造價咨詢方法和手段,對工程造價作出的客觀、公正的判斷。 16、合同咨詢:咨詢機構對委托方與第三方簽定的合同,就合同形式選取,條款內容的有效設定等提供全面咨詢。 17、合同圖紙:是指作為招標文件發放給投標單位,并在招標過程中補充、完善,作為施工承包合同價款計算依據的圖紙及相關技術要求。 18、造價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考核)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從事建設工程造價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19、項目負責人:由咨詢單位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具有同類工程相關專業知識及經驗,負責咨詢合同的履行,主持咨詢業務工作,具有最終咨詢成果文件和相關咨詢成果文件簽發權的造價工程師。 20、專業造價工程師:根據咨詢業務崗位職責分工和項目負責人的安排,具有同類工程同類專業知識及經驗,負責實施某一專業或某一方面的咨詢工作,具有相應咨詢成果文件簽發權的造價工程師。 21、概預算人員:通過培訓,具有一定的同類工程相關專業知識,從事具體咨詢業務工作的專業人員。 22、校核人員:經咨詢單位技術管理部門授權從事咨詢業務校對核查的專業人員,其專業層次不得低于編制人員。 23、審核人員:經咨詢單位技術管理部門授權,具有同類工程相關專業知識,全面參與咨詢業務,對咨詢成果文件進行全面復核的造價工程師,其專業層次不得低于編制人員。 24、工程變更:是指設計變更、進度計劃變更、施工條件變更以及原招標文件和工程量清單中未包括的"增減工程"。 25、工程計量:就工程某些特定內容進行的計算度量工作。工程造價的計量系指為計取工程造價就工程數量或計價基礎數量進行的度量統計工作。 26、工程造價的確定:是指在工程建設的各個階段,合理確定投資估算、概算、預算、合同價、竣工結算價、竣工決算價。 27、工程造價的控制:是指在優化建設方案、設計方案的基礎上,在建設程序的各個階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價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和核定的造價限額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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